http://news.163.com/08/1221/02/4TLEDHLQ00011229.html
核心提示:北京轻点万维电信技术有限公司4名职员为提高业绩,向WAP网页上传大量“艳照”,点击量达8万余次,近日被判5年到3年不等的刑期。这也是全国第一例以点击次数被判的手机传黄案。
法院判决明显有问题。
"因为实际点击成功率的数值无法查实"这句是关键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、声讯台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以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:
(四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,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;
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才算犯罪。
根据罪刑法定原则,如果无法查实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,就不能定罪。
既然“实际点击成功率的数值无法查实",就应该宣告无罪。
Comments
可能要看一下宣判书上的内容
说不定记者的报道与实际的宣判有出入。我猜测律师应该会针对这点进行辩论的。